我想了想,为了负责还是打电话给周耀明告知此事,结果他不接电话,我打了几次他还把我拉黑了。
为了负责,我还是用了别的号码给他发了消息说了这事并且跟他说分手。
之后会怎么样就不关我事啦。
02.
第二天我早早来了公司找周耀明辞职。
几年前他让我陪他一起打拼,但又想让我没名没分地以助理身份给他干活。
他对我说的是他的一切都是我的,每月也会给我足够的零用钱,所以没必要计较股份职位之类的事,工资也不必开得很高,好给我避税。
我那会儿还爱他,所以愿意放弃前景明朗的工作加入他的创业公司,但他的说法让我本能地觉得不对劲。
当时我正色道:“我拿工资是劳动所得,纳税也是理所应当。但我有手有脚又年轻,拿你给的零用钱算什么意思呢?”
“还有,名不正则言不顺,哪家公司是老板私人助理四处谈业务的,到时我又怎么管属下?你开的是正经公司,可不是什么皮包公司小作坊。”
周耀明脸色难看,但最终依着我的意思给了我合适的职位和工资。
他的确有些本事,这几年公司也越做越大,从一间办公室变成了在最繁华商业中心的商业大楼里占了三层楼。
不过这和我也快没关系了,分手之后我不可能再留在这家公司。
但我没想到走进周耀明的办公室后还看到了陆青青。